(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