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提名情形、选任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并明确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