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相关履职情况须按规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