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