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海波))
刘海波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