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该细则。文件规定了投票程序、投票权计算方式及董事当选原则,包括等额与差额选举情形下的当选条件和后续处理机制。股东会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投票权。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