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8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2月9日,授予价格为8.90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而由9.24元/股调整为8.9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1人,其中李叶青获授91.59万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36个月和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和50%。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预计2025年至2029年累计摊销费用约3,518.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