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数累计不得超过持股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得票多者当选,若出现票数相等影响当选名额,则进行再次投票。该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