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和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任标准、对人选进行遴选与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