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