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華潤置地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決議成立,成員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位成員。委員會有權索取公司資料、獲取外部專業意見,並邀請相關人士列席會議。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制定董事提名政策及多元化政策;評估董事候選人資格、獨立性及時間投入能力;就董事委任、重選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考慮長期任職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重選理由;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並就高級管理人員的委任或續任提供候選人名單及建議。委員會會議記錄須完整保存並適時向董事會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