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分类、原则、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和偶发性两类,规定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的认定标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包括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标准,特别是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同时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以及关联交易定价应以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为准。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