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意、过失或不作为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重大损失指可能造成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损失的情形。制度规定了引咎辞职和罢免的具体情形、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相关情形包括未履行职责、严重失职、违反决策程序、弄虚作假、管理不作为、泄露机密等。制度由股东会制定,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