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1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并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或法律等相关背景。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