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订立总供应及采购框架协议,涵盖双方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根据协议,华商能源集团将向招商局工业集团供应附表二所列的产品,包括电源控制总包、升降系统、海洋平台吊机、钻井解决方案及运维服务等;招商局工业集团将向华商能源集团供应附表三所列的结构性部件及其他零部件。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生效。若先决条件未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成,协议将终止。协议项下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定价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市场条款,并设有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截至2026、2027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华商能源向招商局工业销售的年度上限分别为9,000万美元、10,500万美元及3,300万美元;招商局工业向华商能源销售的年度上限分别为350万美元、380万美元及50万美元。协议不设最低采购额或排他性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