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8日进行了三项衍生工具相关交易。第一项为订立衍生工具合约,涉及100个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8年12月8日,参考价为每股152.3965港元,总金额为15,239.6500港元。第二项为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214个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6年4月22日,参考价为每股112.4183港元,总金额为24,057.5162港元,交易后持有数额为18,832。第三项为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220个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6年8月7日,参考价为每股125.0286港元,总金额为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持有数额为35,420。上述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