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力寶華潤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於2025年12月修訂。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之非執行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須佔多數,包括主席,成員至少三名,其中一名須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前任核數公司合夥人在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每年須舉行不少於兩次會議,外聘核數師可要求召開會議,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就外聘核數師之委任、薪酬及獨立性提出建議;審閱財務報告之完整性,涵蓋會計政策變動、重大判斷及調整;檢討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與外聘核數師溝通並審閱其致管理層之函件;制定企業管治政策,監察合規及操守守則;確保董事會回應核數師意見。委員會獲授權調查事項、索取資料及徵詢外界專業意見。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傳送全體成員及其他董事。職權範圍將刊登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