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香港華人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於2025年12月修訂,明確委員會由董事會從非執行董事中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須佔多數,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三人,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前任核數師合夥人在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每年須舉行不少於兩次會議,並可由外聘核數師要求召開。主要職責包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獨立性提出建議;審閱財務報告的完整性,涵蓋會計政策變動、重大判斷及調整;檢討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與外聘核數師及內部審核部門協調;制定企業管治政策及操守守則;並向董事會匯報相關事宜。委員會獲授權調查任何事項、索取資料及徵詢外界專業意見。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並向董事會傳閱。職權範圍將刊登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