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学伟)
刘学伟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亦未在控股股东或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本人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刘学伟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接受监管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