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宏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趙明璟先生因工作調整,已辭任公司秘書、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9.05(2)條與《公司條例》第16部規定的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2月9日起生效。趙先生辭任後不再於本集團擔任任何職務,且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需披露的事項。董事會同時宣布,李漪澄女士自2025年12月9日起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李女士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專業資格,現為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HK) Limited公司秘書服務助理經理,擁有十年公司秘書經驗,並持有企業管治碩士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為香港及英國公司治理公會會士。董事會感謝趙先生的貢獻,並祝賀李女士履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