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指定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宏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起,指定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嘉凌先生擔任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一職。此舉旨在提升企業管治水平,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守則的相關修訂要求,該修訂已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非行政職位,亦不在集團擔任管理職務,不承擔較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更高級別的責任或義務。其主要職能是作為溝通橋樑,促進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間、董事會成員之間以及公司與股東(特別是少數股東)之間的有效溝通。劉先生在董事會及其他董事委員會的現有職位保持不變。董事會認為此變動有助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率及整體企業管治常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