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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HK):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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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中国恒有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采纳并修订《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自2025年12月9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独立性及审计有效性提出建议,并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账目、要求管理层提供资料,并在必要时获取外部专业意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执行董事缺席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委员会须审阅年报、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审计调整及合规事项。同时,委员会负责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员工举报机制及董事培训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汇报其决策或建议。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并向全体董事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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