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资金占用制度。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需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行为。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须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管人员负有监督职责,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追讨措施。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或法律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