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战略、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工作,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审查ESG报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