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决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