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条件、禁止担保的情形、审批程序及日常管理要求。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违规提供担保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