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