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2月7日出具复函,原则同意南京工艺保留使用莫愁路329号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限内(2054年9月2日前)按现状使用,并可支持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同时,南京化纤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及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事项,对业绩承诺资产3的补偿安排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