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川仪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或利益冲突事项,相关委员应回避。委员会可邀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参与决策,费用由公司承担。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保密义务等内容,并明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