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