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离职的各类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规定了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任等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强调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公司应在董事离职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制度还规定了离职董事的工作交接、审计、持股管理及忠实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