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