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细则还明确了投票原则、当选条件及特别操作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