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龙药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募集资金行为,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