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公司章程修订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批复文号为深金覆[2025]468号,核准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可通过联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查阅。
同时,因公司章程修订获批,公司自2025年12月5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与此相关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同步废止。王一云先生、王滨先生及马永义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且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知会股东。公司对离任监事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成员信息截至公告日列示如下:执行董事马红女士及靳涛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克升先生及张传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民先生、王贵国先生及刘思芹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