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