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并就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其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