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本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资金占用防范,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主要责任人。审计监察部负责日常监督。对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并追责,必要时提起诉讼。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