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责任人,规定重大信息包括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担保、诉讼、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报告人需在获知信息当天以书面等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强调保密义务,未履行报告义务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