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弘陽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71)於2025年12月8日訂立兩項新協議:新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及新物業管理服務總框架協議,有效期由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由於弘陽地產為控股股東曾煥沙先生的聯繫人,該等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其中,新車位協議涉及代理費及可退還保證金總上限的適用百分比率超過100%,屬主要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及第14A章規定;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年度上限適用百分比率介乎25%至100%,屬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第14A章規定。兩項交易均需獨立股東批准。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委聘獨立財務顧問燃亮資本(亞太)有限公司。通函預期於2026年1月5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