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年利率不超过3.40%。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利息按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加相关税费确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