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离职程序。制度规定了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离职人员仍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已作出的公开承诺,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有权对未履行责任的离职人员追责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