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负债管理办法》(经2025年12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负债管理办法》(Q/BGGF CW 11-2025),自2025年12月8日起实施,取代原《负债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旨在强化债务风险管理,健全负债管理体系,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办法明确由财务部牵头负责负债管理,企划部、审计部、工程技术部、证券部、法律合规部等按职责分工协作。实行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和带息负债总额管控,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融资计划、偿债计划、风险排查和审计监督。严禁违规融资,支持资产盘活、股权融资、债转股等降负债措施,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