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