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任免建议,并需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