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及履职保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