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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集团(00403.HK):主席、首席执行长及执行董事调职为执行主席及执行董事及委任首席执行长及执行董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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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主席、首席执行长及执行董事调职为执行主席及执行董事及委任首席执行长及执行董事)

星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现任主席、首席执行长、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林光如先生将放弃首席执行长职务,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并调任为执行主席,以加强企业管治并符合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规定。林光如先生现年79岁,自1992年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在印刷行业拥有超过六十年经验,目前持有公司202,962,677股普通股个人权益。其薪酬包括每年150,000港元董事袍金及每月420,300港元固定薪金,另有酌情花红。同时,赵春燕女士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长,自同一日期起生效。赵女士现年53岁,于1994年加入集团,现任全资附属公司韶关科艺创意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韶关厂区生产及日常运作,在包装及印刷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经验。她将获得每年150,000港元董事袍金及每月120,000港元固定薪金,另有酌情花红。董事会借此机会欢迎赵春燕女士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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