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8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5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34,900股,总金额5,322,750.00港元,价格介乎152.2000至152.7000港元;同时卖出Delta 1产品34,900单位,总金额5,329,589.7143港元,成交价为152.7103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两笔普通股,分别买入214股(金额24,057.5162港元,单价112.4183港元)和220股(金额27,506.2920港元,单价125.0286港元)。上述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