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5日,何嘉明作为与华康生物医学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的第(3)类别联系人,以每股行使价0.1250港元行使了4,000,000股僱员股份期权,期权合约在交易所买卖。该期权的行使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30年4月8日止,已支付期权金额为500,000.0000港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何嘉明持有的证券数额为0。交易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披露,且交易为本人账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