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的信息报告责任。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重大信息涵盖交易、合同、诉讼、人事变动、资产状况、外部环境变化等方面,要求相关人员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程序、持续报告义务及保密要求。